(两会观察)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体现三重考量
中新社北京3月8日电 题: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体现三重考量
中新社记者 夏宾
中国金融监管将迎变革。近日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将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分析认为,组建这一部门体现三重考量。
一是防范风险的重心。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就是要守住金融风险。”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余斌指出,基本上所有的风险最终都会指向金融。换言之,金融风险是当前防范风险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国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较多,一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在今年的工作中要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通过梳理国际上典型国家的金融监管框架,可以发现这些国家的改革存在相似规律,其中一方面便是更注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
他认为,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面对风险事件时可及时有效地形成监管合力,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金融混业经营创新发展特点的监管框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规范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易行为。
二是改善监管的决心。
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透露出力图改善监管问题的决心。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对中新社记者表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后,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职责将全部集中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这将弥补原银保监会、证监会属于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执法能力不足且职能交叉导致的监管短板。
“这样的安排,能够有效避免以往多级别、多部门之间多重监管、监管真空甚至是监管套利的问题,对加强金融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统一监管具有重要意义。”田轩说。
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亦认为,设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更好地协调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关系,协调处理好行为监管、主体监管、功能监管和审慎监管,同时能促进规范市场行为和承担行业发展规划。
三是坚决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信心。
外界关注,此次改革方案将中国央行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和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均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系民众的切身利益,也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关键因素。”田轩称,投资者保护部门从证监会下属部门分离出来,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实则体现了国家对于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发展观的集中体现。
在他看来,此次改革正是将投资者保护理念深度嵌入市场交易、机构监管、稽查执法等金融交易各个环节的制度安排,能够通过更统一的顶层力量,进行全市场、跨区域、全覆盖的监管,提升监管穿透水平,更好地织密、织牢投资者保护网。
明明指出,此前“一行两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都将由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有望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从事前防范、事中处置和事后保障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金融体制。(完)
- 专题:2023全国两会
经济新闻精选:
- 2024年11月29日 11:11:12
- 2024年11月28日 15:31:39
- 2024年11月28日 11:25:16
- 2024年11月28日 11:08:33
- 2024年11月28日 10:05:21
- 2024年11月27日 13:15:34
- 2024年11月27日 09:27:44
- 2024年11月26日 14:13:51
- 2024年11月26日 11:53:02
- 2024年11月26日 10:40:21